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3-01 编辑:网站管理员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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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自治区、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自治区、地区部署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任务;组织管理托里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数据;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研究制定并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承担有关统计调查任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六)建立健全县、乡两级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七)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以及地区统计局有关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要求,积极推进我县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干部培训,提高全县区域统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