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06 编辑: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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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里县民政科于1952年10月成立,1984年7月改称托里县民政局。现有职工34人,其中少数民族职工21人;内设办公室、老龄办、社团民办非企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地名区划办公室、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婚姻登记管理处、殡葬管理所、双拥办;下设农村敬老院。
2013年,托里县民政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升民政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民政执政效能建设,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同时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救灾救济】 2013年,托里县各乡、镇不同程度上遭到了大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其中以阿克别里斗乡最为严重。2013年8月13日晚22点30分,阿克别里斗乡遭受大风、冰雹、暴雨灾害,暴雨持续20分钟左右,夜间23点05分左右因暴雨形成洪灾,洪灾造成玛依拉根村、拉巴村、阿克别里斗村、新林村共827户4 150人不同程度上受灾,其中玛依拉根村受灾情况最为严重,紧急转移安置50人。据初步统计,洪水共造成房屋损坏218间,倒塌9间;牲畜棚圈受损65座,其中倒塌11座,鸡鸭被冲走1 120余只;农户院落围墙受损3千米左右,其中倒塌约500米,乡内公路路面毁坏1.5 千米,路灯冲毁3盏;低压线受损300余米;受灾农作物13 33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1 247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87公顷,无人员伤亡。灾情发生后,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灾区进行指导,核查灾情,各种灾情确定数字在最短的时间内经局委会研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下拨救灾资金80万元到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及时下发救灾资金222.5万元(其中包括面粉29 975千克,清油3 065千克,大米7 565千克,煤1.2万千克,向各乡镇拨付面粉10万千克),共救助灾民17 210人(次),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13年,县民政局加强低保工作管理,促进规范运作,严格审查,认真把关,确保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的准确性。托里县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积极推行低保听证会制度。托里县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提高低保标准,城市标准由301元/月提高到331元/月,提高30元。农村标准由1 720元/年提高到1 912元/年,提高192元。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10 762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 358人,农村低保对象5 40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806.1万元,保障5.4万人(次);城市低保金1 771.1万元,保障5.6万人(次)。
【社会救助】 2013年,全县新农合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已实行实时救助,凡参合或参保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孤儿,在县定点医疗机构大力推行“一站式”结算救助模式:就诊时,通过信息系统和民政局局出具的“医病担保证明”进行身份识别,使救助对象在享受普通医疗保险实时补偿后,按照商业保险合同要求进行补偿,再按照《托里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托里县城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享受医疗救助,实现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隙”衔接。通过两次补偿,其补偿率基本达到90%以上。全县共进行大病医疗救助1 109人(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金260.98万元,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4 693人71.04万元,资助参合5 391人37.74万元。
【五保供养】 2013年,托里县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精神,集中供养标准为每月不低于520元,分散供养为每月不低于313元。全县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29人(其中哈萨克族26人,汉族3人),供养着2名父母为服劳役人员的儿童,共计31人。全年为193位五保老人(其中分散供养168人,集中供养25人)发放保障金794 833元,并为五保老人春节一次性补贴38 600元。
【优抚安置】 2013年,县民政局建立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政府财政补助为依托、医疗救助为重点、医疗优惠减免为补充、“一站式”管理服务为平台的新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优抚对象看病的问题。积极与地区民政局、地区培训机构对接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年共对 48名退役士兵进行驾驶、会计、计算机等专业培训。县民政局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将2013年符合安置条件的37名退役士兵资料整理上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资源保障局,为82名2013年入伍士兵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7.4万元(每人每年7 000元),对24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96.6万元。
【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 2013年,县民政局婚姻办依法办理结婚登记818对,离婚登记100对,补办婚姻证件364份,出具婚姻证明719份,登记合格率为100%。加强殡葬管理。殡葬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关于殡葬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殡葬程序、手续、完善管理内容和规定。全年各经营性公墓执行情况良好。据统计,全年共办理死亡登记50人,收费1.57万元(其中殡葬管理使用费1万元,墓地费5 700元)。
【社团管理和社会福利】 2013年,县民政局加强社团管理,认真做好社会福利工作。全县共有新社会组织32个,并依法进行了年检。同时认真抓好福利彩票网点建设,扩大福利彩票销售活动的影响。全年共销售福彩1 148万元,超额完成地区下达的销售任务。
【老龄工作】 2013年,县民政局老龄办始终坚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继续发挥管理职能,加强为老服务,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392份。同时做好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28.4万元,保障5 025人(次);为186位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