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06 编辑:Admin 点击:
次
托里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于1986年成立,与统战部合署办公。2002年7月,独立办公。现有职工11人,其中少数民族职工7人。2013年,托里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为中心,以民族宗教工作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全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 2013年,县民宗委认真做好“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计划的上报和实施工作。争取“兴边富民行动”项目12个,计 1 100万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项目2个,计190万元,两项共计1 290万元,较2013年的879万元增加411万元,增长47%。其中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较2013年的800万元增加300万元,增长38%;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资金较2013年的79万元增加111万元,增长141%。项目包括少数民族能力培训、养殖、水利、电力等四大类,涉农户为2 721户、9 529人。其中用于庙尔沟镇金塔社区自来水主管网建设400万元,拉电70万元。2013年的项目均通过招投标。同时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工作,多次赴各乡镇项目点检查指导。
【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2013年,县民宗委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完善宗教管理网络,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继续严格落实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规范和完善宗教人士资格认定、考核聘用制度。并注重加强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开展宗教人士座谈和培训12期,培训宗教人士317人(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确定12名县级少数民族领导联系12座宗教活动场所,1名县级汉族领导联系基督教活动点,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加强朝觐事务管理】 2013年,县民宗委立足实际,从抓宣传教育入手,全方位、多层次、扎实有效地开展制止零散朝觐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讨论。在各清真寺张贴《制止零散朝觐活动,走有组织朝觐之路》宣传单,利用主麻日对信教群众进行集中宣传,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开展劝堵、疏导工作,严格朝觐人员条件,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对全县持因私护照的穆斯林群众进行逐一走访调查,并认真填写《托里县因私出国(境)人员情况登记表》,认真做好护照查验收存工作。全县申请报名排队朝觐的人员共18人,经地区民宗委审批参加有组织分配朝觐人员为1人。
【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2013年,县民宗委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成功实践,积极探索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思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努力推进工作。针对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蒙古族那达慕节重大节假日和重要节点,强化措施,按各民族不同风俗习惯,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加强党群、干群关系和交流,增强各民族间的团结,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清真食品加工业普查】 2013年,县民宗委加强对全县清真食品加工业的普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清真食品加工企业、餐厅、宾馆等涉及清真餐饮的行业进行彻底的普查,对发现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极大地净化了清真食品市场,对合格的清真餐饮行业发放清真牌子,有力维护了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民特民贸申报工作】 2013年,县民宗委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民特民贸申报工作,大力宣传有关民特民贸企业优惠政策,积极申报民特民贸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全年向地区申报民特民贸企业5家。7月,决定认定托里县巴什拜绿洲清真肉联加工厂、托里县粮食储备公司等4家民特民贸企业,4家民特民贸企业全部享受了国家贷款贴息2.88%的优惠政策。
【来信来访】 2013年,县民宗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注重在服务中加强和创新管理模式,体现特色,突出重点,坚持以服务促管理,对各类涉及少数民族的来信来访,谨慎处理,及时反映,依法答复,督办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事宜,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