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信访局 发布日期:2018-05-10 编辑:网站管理员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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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要求,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对托里县信访局党小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托里县信访局党小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小组反馈会议结束之后,局党小组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对反馈的(7)条意见,于(2)月(12)日召开全局干部会议专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整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按照“一一对应、立行立改、逐一销号”的要求,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到主动认领、对号入座、高效落实。同时,适时将整改方案报县委第三巡察组审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小组先后召开(3)次党小组会、(3)次局务会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目前,细化分解的(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局党小组在整改过程中,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和拟定制度(8)项,促进内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执行党小组工作职责缺位问题。我局加强了党务知识学习,扎实开展党小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办联合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指定专人做好党小组会议记录。按要求及时填写好党员学习、活动考勤记录及党费收缴情况登记。会议的主要内容为党员个人总结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提出意见等,安排布置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服务群众的具体工作措施。杜绝以学习记录替代会议记录。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的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我局在2018年2月15日及时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 “四不直接分管”相关制度要求,按照巡察要求,讨论研究后决定后由我单位副主任科员叶尔兰同志负责财务,确保 “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招标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执行落实。3月23日又召开了一次局内的财务会议,强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并建立健全了各项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二)六项纪律方面
3、针对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方面存在部分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我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构建、处置的检查监督,完善管理办法。
4、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采取完善审批手续,规范票据开具,明确和统一发放单据的样式和签字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操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原始票据的清单核实工作,补充完善相关发票附件(清单)。
5、针对干部管理松懈,制度落实不严,监管不到位方面问题。我局召开了三次党小组会议,安排了办公室主任阿利娅同志负责绩效考核各项原始登记,完成了考勤表、工作完成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现已经按照要求规范了干部职工绩效考核、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6、针对因公务用车保险费续交不及时给单位造成损失情况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保险费用的管理,做到按时交纳保险费。
7、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支付各项费用问题。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等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文件,做到深刻领会、学深悟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账目,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款,超标准接待等情况发生,并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落实。对2015年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及2017年发生的劳务款,予以追缴,今后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值班费、及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劳动款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684925;电子邮箱:2917334645QQ.com;邮件请寄:托里县信访局。
托里县信访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