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2018-05-14 编辑:网站管理员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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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要求,2017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对托里县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托里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托里县红十字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到人,限时整改,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严格按照十八届五中、六中、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县委会议精神,紧盯总目标,结合实际,全面推进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通过工作下沉和深入居民,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不间断地持续、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变明察为暗访,注重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隐患,现场反馈、限期整改,来实现整改工作目标。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存在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
整改措施:托里县红十字会现有参公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4名,其中:2017年1名抽调县委巡察组,1名借调在卫计委,1名在库甫乡杰特窝巴村第一书记;今年1月2名同志已回单位。2月份2名入住多拉特乡吉也克村“访惠聚”工作组。现已整改,不存在在编不在岗问题。
(二)六项纪律方面
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1)人道精神传播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和《红十字法》的认知度不高。
整改措施:2018年托里县红十字会将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红十字会事业的社会形象,利用博爱送万家等各种纪念日,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采集、防灾减灾知识等开展宣传活动。
(2)内部管理欠规范。因工作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导致要财务管理方面,会计和出纳均一人。
整改措施:托里县红十字会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研究决定增设出纳人员1名,由本单位干部孔红英同志兼职。
(3)党组织不健全。
整改措施:托里县红十字会召开党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托里县红十字会党小组,组长由赵世合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尼加提同志担任。
以上县委第三巡查组反馈的问题都已整改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765125。